响水县提出今后三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导语
响水县提出今后三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响水县政府以政府常务会议形式研究确立今后三年,至2015年全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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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响水县提出今后三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响水县政府以政府常务会议形式研究确立今后三年,至2015年全县加
响水县提出今后三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响水县政府以政府常务会议形式研究确立今后三年,至2015年全县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方式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顺畅、监督管理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主要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县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基本任务:今后三年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建成一所政府举办的、300张以上床位的示范性养老机构;改善农村敬老院服务设施,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扩大服务范围,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支撑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分别达到100%、75%以上;积极实施“安康关爱行动”,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50%以上;建设“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65%以上;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