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亟待构建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亟待构建

导语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亟待构建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失能、失智、病残、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照顾、陪护、养老和医疗多种需求凸显,亟待解决。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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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亟待构建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失能、失智、病残、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照顾、陪护、养老和医疗多种需求凸显,亟待解决。医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亟待构建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失能、失智、病残、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照顾、陪护、养老和医疗多种需求凸显,亟待解决。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从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出发,通过将养老和医疗资源有机结合、服务功能综合利用,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专业化的医养照护服务,实现了“医”“养”的有效衔接,为各类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构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可有效解决因老龄化衍生的养老及医疗难题。

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碎片化、服务组织体系运转尚未规范衔接。目前,构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缺乏制度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现有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统一运作管理办法,民政、老龄、卫生、财政等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配合,尚未真正形成协作机制。特别是在失能、残疾、卧床老年人需要紧急服务时不能做到及时、高效救助,工作效率较低。

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出现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服务、卫生部门管理医疗服务、社保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的多部门管理现象。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服务,一般需要与卫生部门负责的医疗服务、社保部门负责的医疗保险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相对较弱,不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中老年人医疗的实际需要。卫生部门的社区卫生服务很难融入养老服务,这不利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协调运作。

养老机构医保报销未落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老年人医药费报销问题是老年人及家属非常关心的大事。但目前存在医保报销政策及收费、报销标准不明晰、一些政策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医疗机构对开展“医养融合”服务存在一定畏难和观望心理,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少。

构建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第一,建立以养为主、以医为辅、以医补养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关键是“合”,应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整合现有医疗和养老资源,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的“养、医、住、护、康”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配合,也离不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支持,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策支持、统一规划、规范市场、鼓励投入等,各地政府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应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总部署,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应以公益性为主,突出政府对困难老年群体的兜底作用,同时体现医养结合养老的商业性,兼顾差异性养老,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确定试点城市,建立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点,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逐步推广。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为医养结合工作的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解决制度缺失、标准缺失、滞后以及交叉重复等问题,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加强统筹指导,建议制定“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构建的标准化内容,规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构建养老服务标准的总体框架,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提供重要指引。

第三,构建完善的医养结合配套机制。一是建立老年人医养联动机制。享受医养结合养老的老年人如果身体欠佳处于疾病治疗期、重病期,启动服务信息库,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治疗,进入“住院状态”;如处于康复期,可转为“康复状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床位作为老年人的康复病床资源,统一调配,为老年病人回归家庭、社区前的恢复期提供护理康复服务;病情稳定期回归原“颐养状态”,转入养老机构。住院、康复、颐养三个时期的服务主体建立联动机制,有序配合,实现三个时期无缝对接。二是建立家庭医师签约制度。各地可通过网络,依托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居家的老年人、老年日间照料所及社区托养机构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持续个性护理、上门体检诊断、健康咨询、家庭病床等,为所辖区域老年人进行基层护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及健康档案管理等基础服务与医疗服务。

第四,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保障措施。各地政府要积极支持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医养结合的经费投入。通过政府拨款,为致力于从事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组织、机构提供扶持和帮助,使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形成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加强医养结合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建议政府部门协调人社、卫生、民政等部门,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纳入社会服务体系规划。

第五,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应注重培养医养结合类型的专业护理人员,通过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等多种渠道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培养计划,保障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需要。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制度,推进养老护理、医疗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将康复、护理及老年医学人员作为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建议对养老护理人员实施“学历教育+资格考试”培养方式,开设医学基础、护理学、心理学、老年医学等理论及实践课程。针对我国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应派送学员至专业医疗机构接受持续实践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医养护理”专业,加快培养既具备医疗卫生知识和老年人护理知识,又掌握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

第六,强化医养结合信息服务,完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结算制度。建立老年人口信息库、电子档案、病历等,搭建社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医疗机构可为养老机构提供远程门诊、会诊、远程病例讨论等远程医疗服务。对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应该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保单位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部门、护理医院、康复医院入住的老年人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及时报销结算。完善老年人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及家庭病床等配套医保政策,将社区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的医养结合床位费、家庭病床费以及为老年人上门服务的医疗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医养结合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对落实医养结合情况、服务覆盖面、医养对接、护理质量、客户满意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考核评估,纳入评估、责任制年度考核中。

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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