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0亿人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的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从蓝图走向现实,也意味着第三支柱正式落地的节奏明显加快。
一直以来,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成熟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国家养老事业,助力社会大众理财和养老金保值增值,既是行业设立的初心,亦是行业发展的使命。
那么作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基金行业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发挥优势深度参与第三支柱?养老目标基金在个人养老金投资方面有何优势?以及个人的养老投资要注意什么?
围绕这些热点话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协会展望了中国特色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公募基金行业应当进一步勇担时代责任,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投研能力与创新能力,加强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
四个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21世纪: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对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有何重要意义?未来,推动我国第三支柱发展的着力点是什么?
协会:我国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第一支柱实现了广覆盖、保基本,参保人数超10亿,参保率超90%,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支柱稳健发展,2019年,职业年金开启市场化投资运营,参与人数和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累积超4万亿养老金资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作为第三支柱的尝试开展近4年,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先行先试积累了有益经验。
《意见》填补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空白,为第三支柱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根基。多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国新时代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指明了方向。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对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出“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的明确要求,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意见》的发布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支柱,怎样建设好第三支柱,开启了我国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也预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进入新篇章。后续,相关部门也将出台配套政策文件。
我们认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向着力推进:一是有力的税收激励;二是以账户制为核心的基础制度设计及配套安排;三是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四是统一协调、密切合作的监管体系。
以税收优惠为核心的政府激励是撬动养老金发展的有力杠杆。以美国为例,401(k)计划的命名来源于1978年美国《国内税收法》新增的401条k项条款,该条款规定政府机构、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类型雇主,为雇员建立积累制养老金账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该计划已成为美国第二支柱的典型。据ICI统计,截至2020年底,已有6000万家庭加入了该计划,规模达6.7万亿美元,占美国养老金资产的19.3%。1974年,美国对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RA)设置EET模式的税收递延政策,即在缴费环节和投资环节免税、领取环节交税。得益于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行,个人养老金成为近30年美国养老金资产增长的最主要来源。据ICI统计,截至2020年底,IRA的参与家庭数为1.2亿,规模达到12.2万亿美元,占美国养老金资产的35.1%。当前,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借鉴了国际经验及我国第二支柱实践,也采取了EET税收递延模式。同时,《意见》也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未来,有关部门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出台,税收激励将有效推动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向高质量方向不断发展。
账户制是第三支柱制度的基础设计。《意见》正式确认了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且明确了个人账户制的建立平台、开通渠道、变更操作等。账户制体现第三支柱“以个人为中心”的基本定位,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给予个人投资的自由选择权。同时,账户制使得养老金可随个人工作变动进行携带和转移,且便于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账户相衔接,为未来政策持续优化留足空间。当前,账户制的落地实施还需要持续推动优化配套规则、完善系统建设等工作,协会也将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基金行业健全系统配备、改进业务流程,为参与个人养老金建设做好准备。
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和丰富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有利于扩大第三支柱政策覆盖面,动员全社会为个人养老进行储备。《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目前,证监会已推出养老目标基金、银保监会已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上述产品为投资者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投资提供了选择。未来,我们认为养老金融产品应体现以下特性:
一是养老属性。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不仅仅是提供给投资者的金融产品,更承担了促进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在产品设计上应体现普惠金融、引导长期投资等特征。
二是人性化的生命周期服务。由于个人养老金具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特性,在信息查询、风险揭示、领取服务、长期投资陪伴以及养老投教等方面,更需要体现人性化的设计与服务。
监管合力是推进和完善我国第三支柱发展的关键。由于个人养老金业务链条复杂,包括缴费、投资、领取、抵税、缴税等环节;业务覆盖面广,涵盖市场准入、投资渠道、产品设计等方面;涉及监管部门多,包括人社、财税、金融监管等部门。因此,在监管制度与业务规则设计时需划分好职权范围,建立统一协调、密切合作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为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公募基金行业应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
21世纪:基金行业是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面对第三支柱这片蓝海市场,公募基金行业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发挥优势深度参与第三支柱?
协会: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成熟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国家养老事业,助力社会大众理财和养老金保值增值,既是行业设立的初心,亦是行业发展的使命。公募基金行业经历多年发展,以信义义务为基础,形成了制度健全、专业管理、组合投资、独立托管、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的行业生态。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突破25万亿,创历史新高,服务投资者数量超5.4亿,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6.60%,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6.85%,全面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同时,公募基金行业在养老金投资管理中始终发挥重要作用。在社保基金18家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家投资管理人、年金基金22家投资管理人中,基金公司分别占16席、14席、11席,是养老金受托投资管理的主力军,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4万亿元,并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未来,公募基金行业应当进一步勇担时代责任,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投研能力与创新能力,加强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发挥专业能力,持续加强符合个人养老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开发和创新,提供让老百姓看得透、搞得懂、易操作的产品。作为高度净值化、标准化的产品,公募基金具有严格监管运作规范、第三方托管安全性强、净值每日披露透明度高、申赎便利流动性好、投资门槛低适合大众等特点,逐渐成为众多个人投资者的重要理财工具。为进一步发挥公募基金专业理财在居民养老投资中的作用,形成专门的养老投资产品类别,便于投资者识别选择,2018年证监会指导基金行业推出养老目标基金,通过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目标日期或目标风险的投资策略、设置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的运营方式等,提供个人养老投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养老金融产品是否能够切实支撑广大居民的养老需求,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金行业要按照“五个更加突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投研体系、风险管理、规范透明、服务沟通等方面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产品供给,提供让老百姓满意的养老投资工具,努力满足社会大众多样化的养老投资需求。
二是完善养老产品销售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在养老金投资中发挥投资顾问作用的路径。境外成熟养老金资产管理机构的实践表明,完善的销售服务和投资顾问体系在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和推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第三支柱的参与感、获得感,满足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投资需求。2019年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出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顾问试点,让更多投资者享受到“以中长期配置为导向”的投顾服务。截至2021年底,已有60家机构参与试点,合计服务客户367万户,服务资产980亿元。未来,借鉴基金投资顾问的实践经验,基金行业可针对养老金投资参与客户体量大、单次购买金额小、购买频次高、长期投资等特点,细分不同客户养老需求,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投顾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开展投教宣传,激发民众个人养老意识,引导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目前,我国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年轻人对于个人养老的概念还较为陌生,转变养老观念、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任重道远。基金行业需积极主动作为,持续开展养老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对国家养老制度及养老金融产品的认知。
一方面,要加强投教工作的系统规划,不断丰富投教形式,持续开展效果评估,提升行业投教工作系统性、科学性,切实发挥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实效。
另一方面,行业机构需要加强换位思考,细致做好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陪伴,通过长期、不懈的投教工作,引导个人投资者建立定期储备、价值投资、合理配置的长期养老投资理念,为个人养老金的健康发展做好准备。
养老目标基金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1世纪:养老目标基金在个人养老金投资方面有何优势?
协会:2018年,借鉴国际有益经验,为做好第三支柱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准备工作,设计符合个人养老需求的基金产品,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基金行业开发了养老目标基金。按照《指引》要求,养老目标基金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投资策略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经过3年发展,养老目标基金起步稳健、运作良好,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截至2021年底,市场上已成立养老目标基金152只,存续规模1132.5亿元,持有人户数302万户。
相较于其他金融产品,养老目标基金具有明显的养老属性:
一是长期性。养老目标基金要求最短持有期不少于1年,可设置优惠的基金费率,通过差异化费率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
二是适当性。在销售管理上,《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推介养老目标基金应根据投资人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向投资人推介适合的养老目标基金,并且要求推介的目标日期基金应与其预计的投资期限相匹配,充分体现基金销售的适当性原则。在投资策略上,目标日期基金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其权益仓位上限逐渐下降,与个人生命周期中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趋势下降保持一致,目标风险基金则在设计初即规定了产品所能承担的风险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了更易理解的选择标的。
三是稳健性。《指引》规定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FOF形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目前市场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均采用FOF形式。FOF的突出特点是通过资产配置、二次分散投资,降低基金净值的波动性,提供比较稳健的收益。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推动基金行业进一步完善养老目标基金设计,建立健全产品运作机制,打造具有基金行业特色的养老金融产品。
协会长期引导投资者树立三个认知
21世纪:一直以来,协会在养老金研究、养老投教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请问这部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中国养老前景调查报告》等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养老意识有所提升,但仍有将近一半的人没有自主养老规划,协会对个人的养老投资又有哪些建议?
协会:多年来,协会积极推进养老金方面的工作,促进基金行业高质量服务我国养老事业发展。
一方面,协会凝聚行业力量,积极开展养老金相关研究、交流活动,结合国情探索基金业服务养老的有效路径。一是与国内外机构合作,完成《世界社会保障法律译丛》《美国如何支持养老》《个人养老金:理论基础、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等养老金系列书籍。二是聚焦养老金国内外发展情况开展系列研究,涉及养老政策、发展情况、税收激励、养老金账户、产品等各方面,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并帮助投资者更好了解政策机制设立的内在逻辑。三是紧跟养老金制度改革,通过“养老金与投资”论坛、专业委员会、座谈研讨、行业调研等方式,深化政策传导,促进交流互信,提升行业养老金专业管理能力。
另一方面,协会一直致力于开展全面、科学而有效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在养老投教方面,协会从“激发个人养老意识、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出发,凝聚行业力量,发挥机构和媒体合力,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投教活动。例如,2021年协会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发起“一司一省一高校”三四线城市及高校投资者教育活动,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近50家行业机构参与。在活动中,各家机构对于注重大类资产配置、关注权益资产、践行长期投资等养老投资的核心关键理念进行了重点宣讲。此外,协会组织拍摄并在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了投教纪录片《基金》,第三集《颐年可期》专门聚焦养老生活需求,通过展现国外养老现状、养老体系建设情况和公募基金参与方式,为我国养老事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并深入探讨基金如何帮助个人规划养老生活,提供便捷、清晰的投资渠道。
在对个人养老投资的建议方面,协会长期引导投资者树立三个认知:
一是早准备,尤其是离退休年龄较远的年轻人,应尽早开始养老规划,通过定投等方式有计划地为养老进行储备。
二是重视权益投资。境内外养老金投资管理实践表明,权益资产具有更高的长期收益率,个人也需转变观念,从储蓄养老转变为投资养老,加大权益投资比重。
三是长投资。立足长期,重视时间复利的作用,发挥长钱长投的优势,通过专业机构找到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产品,不让市场短期波动影响自己的长期投资规划。
下一步,协会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汇集业界、学界等各方力量,以服务国家养老保障大局、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建立市场化养老金投资运营体系为核心,持续开展政策推动、业务研究、投教宣传、交流沟通等工作,同时,引导基金行业抓住历史机遇,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做好服务个人养老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养老业务的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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