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5月6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通讯员李素芳)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该厅筹措经费640万元,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2022—2023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因疏忽或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及第三者发生人身损害,其中应当由养老机构支付的医疗、赔偿、法律等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记者了解到,这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按照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分布情况,划分为3个片区,由3家保险公司分别承保,广西各地已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1214家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约9.2万张),以及保险期间新增设立的养老机构及床位数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保障的范围包含养老机构区域内全天保险责任,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在养老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意外事故,无论是否为养老机构责任均纳入保险赔付范围。

针对老年人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容易遭遇意外伤害,而部分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给养老机构带来潜在的管理和运营风险等情况,本次保险的承保项目设置4类基本保障项目和12类附加保障项目,每项的理赔标准在全国都处于较高标准。

如果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残疾的,将根据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最高可以赔付50万元;因意外导致住院的,除了医疗等费用最高可赔付10万元外,还可补助住院津贴,每人每天约200元,每次住院最高可赔付180天,多次住院的累计最高可赔付365天。

针对老年人最容易发生的骨折,最高一次可赔付10.2万元。

此外,保险还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建立了预付赔款制度,预付赔款在100万元以下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赔偿金额的50%。


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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