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人口老龄化率达26.67%,面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南湖区财政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作为、保障投入,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南湖区财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安排资金推进居家养老、养老产业、适老化改造、长期护理保险等养老各领域建设,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
一是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安排各级财政资金,在镇(街道)、社区层面全面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下达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建设补助。
二是支持为老助餐等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延续2020年民生实事为老助餐服务项目的补助政策,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为全区有需求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上门送餐服务,下达为老助送餐财政资金。
三是支持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为区“三老”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等部分老年人,选择适配产品,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品质,下达全区民生实事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资金。
四是支持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根据市医保基金筹资计划,筹资上交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通过长期护理保险不断的探索实践,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家庭负担,显著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
五是支持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安排资金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政府购买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有效缓解了意外伤害导致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接下来,南湖区财政将继续保障投入、服务民生,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城乡服务差距,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提高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