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养老服务联合体的建设,《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在均衡布局老年服务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利用辖区内包括中央单位在内的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建设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及医疗机构等涉及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实现机构集中养老床位、驿站临时托养床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均衡布局、配比合理。
而在统筹资源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整合利用养老、医疗、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日间照料、居家照护、养老助餐、文体娱乐、紧急援助、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主体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对入户发现或老年人反映集中的服务需求未诉先办、快速响应。
此外,对于如何为老年人提供宜居环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指导意见》也提出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应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努力实现老年人居家生活和交通出行无障碍。同时推进应急援助感应呼叫终端设备安装工作,确保老年人居家安全和应急服务需求及时得到响应。
《指导意见》还要求实施养老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服务。引导辖区内公益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临时陪伴、精神慰藉等公益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等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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