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积极应对老龄化形势、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山东省财政不断深化养老保障领域改革,聚力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服务体系,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注重整体谋划,创新实施多支柱财政保障机制

针对老年人口数量多、养老需求多元化、财政支出刚性强的省情,省财政积极构建“一般公共预算+养老保险基金+社会投入”多元供给、协同发力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实施“专项整合、统筹互济、市场引领”为核心的“大养老”资金运作模式,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合力。

在资金整合方面,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今年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老年人优待补助4项省级资金共8.65亿元整合为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打包”编制预算,“切块”下达市县,既增强了市县调剂余缺能力,确保了各项政策落实,又提升了省级统筹保障能力,为适应日益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创造了条件。在基金运行方面,由“分散型”向“互济型”转变,探索出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山东模式”。对上年度各市(含省本级)出现的基金收支缺口,省市按照70%、30%的比例进行分担,并根据各市工作绩效、地方财力、人口结构等因素设立了5%的浮动区间。同时,创造性提出“各市分担缺口资金,先按其历史结余50%的额度,从全省基金中列支”的缺口补助资金筹集办法。在强化多元筹资方面,由“单一化”向“社会化”转变,以“小资金”撬动“大市场”,全省共运用PPP模式支持养老项目16个,政府出资12.6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91亿元。运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医养健康产业项目131个,基金投资额66.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258.7亿元。

注重系统集成,创新构建多层次民生保障机制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作为养老保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普惠、特惠、优待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

做大普惠保障,全省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增幅达50%。同时,加大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倾斜力度,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支出3729亿元,774万退休职工养老金比上年增长4.5%,1563万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增长7.2%。同时,做强兜底保障,连续三年支持大幅提高九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626元、474元提高到899元、721元,提标幅度达40%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均标准分别由830元、583元提高到1277元、1028元,提标幅度达50%以上。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建立统一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年发放补贴7亿元。在做实老年优待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老年人优待政策统一。省级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各地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优待政策,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优待范围,省内通用、各市互认。

注重协同联动,创新打造多元化政策激励机制

围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完善“四聚力”政策措施,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效能。聚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2021年,省级创新实施支持养老服务“一揽子”扶持政策和奖补项目。聚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为契机,积极推动医养政策衔接、协同联动。

聚力实施创新引领激励,每年安排1.1亿元支持打造一批养老服务高地和示范样板,引领全省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创新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项目。创新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评价奖惩机制,自202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进行奖励。

除此之外,聚力培养专业服务人才。创新实施系统化人才培养激励模式,推动解决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匮乏、人才吸引力不强问题。采取一系列强化源头培养,强化人才激励和强化技能培训的重要举措。其中,在强化技能培训方面,省级每年安排培训经费1000万元,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2.3万人次,带动全省培训16万人次。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作为紧缺职业和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注重绩效优先,创新完善全流程资金监管机制

为管好用好群众“养老钱”,通过“三个强化”,扎紧管理制度“笼子”,理顺资金监管“渠道”,守好资金发放“底线”。强化基金防风险运行监控,守牢养老金发放底线。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测月度报告、季度分析机制,促进基金平稳运行。强化资金全流程直达监控。打通资金拨付“最后一公里”,将年规模超过200亿元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等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直达机制管理。对发放到“人头”的资金,坚持实名制管理,直接发放到群众个人手中,确保全省2337万人的“养老钱”全部按时发放到位。强化资金全周期绩效监控。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绩效反馈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兰慧 报道)

责任编辑: 蔡继钗 签审: 刘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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