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以“一老一小”为重点,采取新举措、落实新部署,为实现全省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实现“一盘棋”统筹。成立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省养老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养老事业更快发展;成立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进一步为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明确“一系列”目标。《方案》提出: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明确具体目标和指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又为“十四五”期间全省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强化了“硬约束”。
确保“一体化”推进。《方案》明确了完善服务制度、推进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策支持等22项主要任务。扩大“放”的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继续下放权限,引导各类养老产业向社区延伸、向家庭延伸;强化“管”的能力,加强养老产业规范管理,促进社区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高“服”的水平,不断消除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提升养老产业精准化服务水平。在设施环境打造方面,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养老与托育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充分利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各类闲置资源,改造社区养老与托育设施。依托社区、现有养老院、幼儿园等,通过就近、嵌套等配置方式设立养老育幼园或活动中心,承担日间照护、延时服务、休闲活动、居住看护等功能。
提供“一揽子”服务。通过制定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精神慰藉等,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对兜底性、普惠性和生活性养老服务进行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实现精准服务。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基础,通过改扩建,完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可探索建设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探索在脱贫地区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积极性,建设一批普惠性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完善“一条龙”保障。在康复保障方面,结合老龄化社会发展实际,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康复照护保障体系,加强康复照护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护理保险制度等的有机衔接,满足不同层面、不同群体的康复照护服务需求。在救助保障方面,将低保特困等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降低门槛逐步提高救助比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稳步提高救助水平,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分类制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在社会环境保障方面,加强养老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包括健康低龄老人在内的志愿者参与服务,缓解养老托育护理人员不足难题。建设养老育儿友好型社会,营造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孝老、敬老、爱老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为养老托育事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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