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奕然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等6项重点任务和21条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云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250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州(市)至少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或二级老年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
《实施意见》提出,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对缴费困难群众的帮扶政策,推动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各地区要制定出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实施细则,推动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积极培育为老服务专业机构,规范引导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并探索建立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的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服务站、老年活动室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监管,严防养老诈骗等行为。
在加强老人年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以及优抚医院建设。依托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社会招聘等方式,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配备有法定资质的医护人员。
此外,还要拓宽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空间,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依托云南老年开放大学,搭建全省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完善“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支持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依托“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等项目,加强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
完善老年人权益服务网络,加强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诈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持续推进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认真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云岭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孝亲敬老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利用我省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实施“招大引强”行动,建设一批养老服务特色综合体,打造一批为老服务优质品牌。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养老服务。将“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元素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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