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6月26日消息(见习记者 麦丰)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颁布。明确到2025年,辽宁将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养老服务床位从23.55万张增长到25.5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辽宁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力争从3个达到4.5个。
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实施方案》提出,辽宁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及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则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托育设施。
政府产权闲置房可用于养老服务
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80%的街道至少建设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全省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同时,探索推动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等转换为养老场所,开展助餐助行、康复护理等服务。
支持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县(市、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支持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形成综合性的社区托育服务网。发展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支持设施,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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