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老人院环境优美。新快报记者 龚吉林/摄(资料图片)

《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民办养老机构可申请护理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补贴,其中,按规定评定为三级(三星级)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可享受等级评定补贴,最高可获20万元一次性补贴。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可申请护理补贴等四种补贴

对比已届满失效的原《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下称“原《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并未发生改变,适用于在广州市依法登记成立并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在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资金举办,为老年人群体提供集中居住、照料服务和医疗康复的养老机构。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与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民办养老机构可申请护理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四种补贴。对比原《办法》,删除了“机构延伸服务补贴”的相关规定。

护理补贴的内容也有所变化,《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根据实际入住天数按照下列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护理补贴:其中,收住照护需求等级4-5级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收住照护需求等级2-3级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收住照护需求等级0-1级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征求意见稿》实施前已按照原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规定评定有关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凭原评定等级给予资助,其中,原照顾需求5-6级对应照护需求4-5级(原一级护理),原2-4级对应2-3级(原二级护理),原0-1级对应0-1级(原三级护理)。

去年有3家养老机构获等级补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增床位补贴方面,民办养老机构拥有房屋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每张床位补贴15000元,租赁场地的新增床位每张床位补贴10000元,予以一次性支付。等级评定补贴方面,按规定评定为三级(三星级)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可享受等级评定补贴。五级(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四级(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三级(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其中,医养结合补贴、新增床位补贴、等级评定补贴三种补贴所需费用按照规定和程序列入市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优先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护理补贴所需经费,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划分,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根据《征求意见稿》,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8月起申报或发生的资助项目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235家。根据2021年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公示结果,2021年,新增床位补贴以每张1万元的标准共资助7家民办养老机构共计1036万元;医养结合补贴资助12家民办养老机构共计200万元;等级评定补贴共计资助3家民办养老机构共计35万元。

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8月5日(星期五)前向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反映或提交。途径有: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邮政编码:5100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cqz@gz.gov.cn;

3.传真文件至:020-8336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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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民办养老机构评定三星级及以上可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