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7月18日电 (江苇杭)7月18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福建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本次福建省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据悉,今年福建省养老金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在定额调整方面,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在挂钩调整方面,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在适当倾斜方面,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本次福建省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据悉,今年福建省养老金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在定额调整方面,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在挂钩调整方面,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在适当倾斜方面,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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