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7月20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珠海市贯彻执行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已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惠及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16.4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89万人。

据悉,此次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具体调整办法包含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加发28元;挂钩调整指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一是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加发。二是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加发金额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董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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