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工网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葛红普)7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残联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山东将为13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优先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方案》要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居基础状况、实际需求及城乡地域差别等因素,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
《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相结合,与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相结合,研究丰富本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
《方案》指出,全省各地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跟进指导解决;要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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