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时至今日仍时有不敬老不事亲的不和谐音符奏出。日前,宜都市人民法院就遇到了一件五个儿子因赡养一个妈而扯皮,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高奶奶今年82岁,与其丈夫(已去世)共育有5子,本应颐养天年,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于2021年10月住进了养老院。因为养老院费用问题将其中四个儿子诉至法院,判决后只有一子履行了义务,另外三子未给付,故高奶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剩下三子分摊养老院的费用。

执行部门立案后,迅速通知了老人的三个儿子及其家属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释法析理,三个儿子当场将养老费用汇到法院的账户上。案件本应到此结束,但三个儿子认为母亲私下住到养老院未经他们同意,可能是受其他子女怂恿所致。又因他们各自家庭目前经济也不宽裕,负担该养老院的费用有些捉襟见肘,请求法官前往养老院对高奶奶进行劝说,让她换一个价格更合适的养老院。

执行法官觉得择日不如撞日,立刻带三人前往养老院,希望大家开诚布公交流谈心,彻底平息矛盾。高奶奶说自己并非不愿意住到儿子家,而是因为儿子们白天各自在外做工,家中无人照料自己,有一次摔倒了却喊不到人来扶。加之之前轮流在几个儿子家住时,种种原因导致亲兄弟之间争吵打架,无奈之下才主动提出住到这家养老院,目前对这家养老院的食宿非常满意,同时也体谅子女的难处,愿意换一家价格更合适的养老院。养老院的负责人在听说高奶奶的情况后,主动提出愿意降低她的费用,三个儿子欣然接受,承诺今后按时支付养老费用,至亲之间的矛盾就此圆满化解。

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星期,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是人类的共同语言,是家庭和睦、生活和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宜都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依法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良好社会风尚,真正贯彻了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的价值追求。

来源:宜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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