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
自己手写的
找律师起草的
或者去公证处公证
人们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
民法典实施之后
对于立遗嘱的形式
规定也有了变化
下面要说到的这位赵女士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她想在自己去世之前把名下的房子留给儿子,于是便找来朋友当见证人,让儿子用手机拍了一段关于房子遗嘱的视频,可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引发……
案情简介
赵女士的老伴去世将近30年了,赵女士独自一人把儿女抚养成人,现在住的房子是自己攒钱买的,她想把房子留给儿子,她觉得儿子的经济条件不如她姐姐,于是找来两位老朋友做见证人。
这事儿让她闺女知道后,闺女不高兴了,觉得这房子也有自己的一份,应该平分。
在立完遗嘱一年多后
赵女士去世了
房子涉及到继承问题
姐弟俩无法达成共识
姐姐一气之下将弟弟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录像遗嘱有效
并没有支持姐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
姐姐没有再因房产问题提起诉讼
法官说法
录像遗嘱是民法典规定的新的遗嘱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赵女士立遗嘱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录像遗嘱。
但是民法典有规定,只要该遗嘱不存在司法解释规定的例外情形,就可以适用民法典。
本案中
赵女士的录像遗嘱
具备民法典规定的
录音录像遗嘱的要件
合法有效
依据遗嘱其房产应由儿子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总而言之,录音录像遗嘱是有效的,该遗嘱的生效条件需要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任何关系的健全的成年人。
此外
需要记录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
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任何一点不成立
录音录像遗嘱都无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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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母亲录像遗嘱女儿不认,听听法官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