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慧 )近日,宁强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稳定。

蒲老太与丈夫王大爷育有三儿一女,现小儿子已去世,其他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蒲老太夫妇于2002年与两个儿子共同签署分家协议,约定蒲老太由长子赡养,王大爷由次子赡养。2004年王大爷去世后,蒲老太一直随女儿生活,两个儿子并未履行赡养义务。现女儿表示没有能力不愿再赡养母亲,两个儿子又因为“协议”而互相推诿,蒲老太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长子认为母亲在分家后随他生活期间,常因家务琐事导致家庭不睦,母亲在随妹妹生活后,便不让他耕种分家时分给他的土地,故不愿赡养母亲。次子认为按照分家协议约定,自己已经完成了对父亲的活供死葬,母亲的赡养与自己无关。

庭审中,承办法官对被告释法明理、批评劝说,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最终就原告的赡养、医疗等问题达成了赡养协议,让蒲老太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落在实处。

【来源: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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