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徐倩宜

近日,记者从湖南高院了解到一则案件,湖南一健康养老公司非法吸收资金6000多万元,1059名老人上当受骗。

2019年2月18日,李勇、杨立华成立湖南省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养老服务。通过销售养老服务床位并以返租方式支付集资人利益,吸引他人投资,承诺支付一定的利息,投资年利率8%-15%。

记者查找裁判文书网,显示一名同案人供述了公司的模式是向老年人公司名下养老公寓的床位——

预售金额为1万元起步,没有封顶金额限制,根据交纳的金额不等,享受入住后7至9折的折扣,如果不入住,保证一年退还本金。

在刚开始时,宣传缴纳1万元一年可以发放1200元游戏币,可以提现兑换现金,后期又宣传是缴纳10000元一年可以发放1200元优惠券,可以抵床位费。

李勇、杨立华及公司收到资金后,未按约定将资金用于养老项目等生产经营建设。2019年8月份左右,健康养老公司资金链断裂,李勇、杨立华等人不再向集资参与人还本付息,不仅未如约向其提供养老服务,也无法归还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金额。

经鉴定,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期间共计诈骗谭某军、黄某山、周某等1059名集资参与人人民币66628500元。

法院认为,李勇等人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的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宁乡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勇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李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杨立华另案处理。

法官表示,我国正在加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部分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闲散资金较多、投资渠道较少,一些犯罪分子就会利用这一社会现状,以“养老服务”为幌子,虚构投资、服务项目,招揽老年人投资,借此骗取钱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记者从公开信息获悉,近期,深圳、广州、贵州等多个省份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启动省内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据公安部网站信息显示,4月19日,公安部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线索摸排,广泛发动群众,强化部门协同,及时发现核查处置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破案攻坚,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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