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儿子将遗产独吞 她的晚年如何安度?

在我们传统文化中都蕴含尊老爱老的文化精髓,但现实中却也存在不少老人与儿女对簿公堂的情况。当老年人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

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去世后,儿子徐先生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存款28万元,张大妈和女儿将徐先生诉至法院。张大妈认为老伴账户内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自己,应按照法律规定重新分配。徐先生称钱是父亲赠与给自己的,父亲生前的医疗费也是自己支付的,应从遗产中扣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徐先生为父亲生前支付的医疗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从上述银行存款中予以扣除。最终,顺义法院判决徐先生向张大妈、徐女士返还二人应得款项。

法官说法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英解释,《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此案中,子女无权擅自处理父母名下的财产。徐先生理应在父亲去世后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但他却将父亲账户内的钱款转入自己账户,母亲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法庭之外,除了将应得款项返还给母亲外,徐先生更应该给予母亲更多的关爱和照顾,让母亲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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