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老同志注意啦!二十大召开在即,为了解决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体现党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关怀,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工作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组通字【2015】54号)精神,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帮扶:
【帮扶对象】:离休干部(含异地安置)、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含部分收入较低的老红军遗孀)和退休干部。
【帮扶条件】:
一、 因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或因康复治疗等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
二、与离休干部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智障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靠其直接供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
三、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
四、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有特殊困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艰难的,可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
五、退休干部本人发生意外事故或患重大恶性疾病、医疗费等个人支出巨大,造成家用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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