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启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
符合条件老人可优先申请
骆妍
本报讯(记者 骆妍)4月19日,记者获悉,日前市民政局印发的《西安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将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各建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为参加试点的老人居所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方案》指出,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重度残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由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提出申请,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向试点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该区民政局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试点养老机构名单。
承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建床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营养咨询与膳食、清洁卫生、心理慰藉、远程查房监护、紧急援助等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对可移动设施设备循环使用,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方案》对服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等也作了详细规定。在推动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后,政府与机构将按照7∶3的比例承担。
[责任编辑: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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