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4月25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李忠介绍,中央明确要求,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要是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它主要体现社会共济,目前这个制度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它的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已经有良好发展基础。截至3月底,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职工有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
第三支柱,在这之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日前国办正式印发文件《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实施。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这个制度性安排除了个人养老金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这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李忠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也是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