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文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
银行保险机构可标注“养老”宣传
5月10日,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了解到,银保监会已于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提出建立多元发展格局,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倡导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
多家银行保险机构表示,养老理财产品推出之后大受欢迎,计划将大力推广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型产品销售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终身领取的商业养老保险会成为主流,商业养老保险将在政策、产品、机构等方面赢得全面发展。同时,也提示净值化转型后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加大,银行未来需要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提升产品创新能力等。
文、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方圆、王楚涵
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不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不得用“养老”字样
《通知》面向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共十三条,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发展理念、突出养老属性、强调信息披露、提出基本要求及明确不规范业务的清理安排等内容。
《通知》多条规定体现“长期性”特征。如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并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持续开展客户教育,引导客户合理规划、持续投入、长期持有、长期领取,切实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同时,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优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设计、渠道推广、市场营销、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合作费用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机构其他同类型业务。
在投资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商业养老资金投资管理,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有效管控商业养老资金投资风险。鼓励积极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支持。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信息披露方面,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宣传材料和销售文件应当简明易懂,不得包含与事实不符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养老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应在产品合同中与客户对特殊情形下的流动性安排做出明确约定,但不得以期限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变相缩短业务存续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可在产品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字样。而其他金融产品不得在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样。对名称中带有“养老”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金融产品进行更名或清理,并要求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养老理财产品受热捧,险企将加大推广企业年金业务
“养老理财产品推出后很受欢迎,我们的额度是10亿元,开售第一天就卖了2亿元!”广州地区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银行布局养老理财的步伐正在加快。去年9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宣布“四地四机构”进行银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今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大至“十地十机构”。
5月10日,记者查询中国理财网发现,当前共有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等理财公司的18款养老理财产品登记在册。期限类型一般为3年以上,运作模式为封闭式净值型,投资性质多为固定收益类。记者关注到,18款产品中,17款为中低风险,仅有1款产品为中风险等级。
虽然规定商业养老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记者查询过程中关注到,还是有业绩比较基准信息,不过,均提示: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其下限一般为5.8%,上限一般为8%。其中,建信理财的建信理财安享固收类按月定开式(最低持有5年)养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在同类产品中较低,仅为4.8%~7%。
中信建投证券报告指出,养老理财产品收益率水平普遍高于一般性理财产品收益率,原因在于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长期性和低流动性。目前已发行封闭型养老理财产品期限为5年,除患重大疾病等极特殊情况不得赎回,这意味着投资者投入资金在5年时间内处于封闭状态,较长的养老资金投资周期提高了产品的风险承受水平,能够使得其将目标锁定在长期投资收益之上,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向国家长期战略领域,减少短期震荡的影响,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提醒,投资者购买养老理财产品仍要谨慎。一方面,养老理财产品期限较长,大多为5年封闭期,流动性较差;二是业绩比较基准并不是实际拿到手的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可能会有一定偏离。
平安养老险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助于加快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方面大力推广企业年金业务;另一方面,积极联合集团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广个人养老、团体养老保障计划;此外,扩大养老保障型产品销售。”友邦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着手全面布局“康养生态圈”,为客户提供覆盖退休前至退休后的全旅程康养服务体系。
商业养老保险将迎全面发展,银行需要平衡好收益与净值波动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指出,《通知》明确养老金融业务的养老属性;突出养老金融业规范发展;突出养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给效率;突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加强投资者教育。
“未来终身领取的商业养老保险会成为主流,个人养老金对应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保障主业。”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将在政策、产品、机构等方面赢得全面发展。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缴纳上限每年最高1.2万元,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
东方证券认为,目前保险、银行与公募基金正积极参与第三支柱体系构建。若2022年相关配套政策落地,从2023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正式实施,按照人均每年缴费12000元上限,按享受边际税收优惠居民的参与基数测算,至2030年我国个人养老金有望累计实现约一万亿元的增量市场。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分析,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个人养老金需要在银行开立资金账号,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机会,特别是全国性银行。资管产品线丰富的银行具备明显优势。具体来看,一方面个人养老金账户带来的沉淀存款及配置理财及基金等手续费收入。另一方面,增强了银行对客户的黏性,带来交叉销售机会。
周茂华提醒,净值化转型后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加大,银行需要平衡好收益与净值波动,未来需要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提升产品创新能力等。“投资养老金融产品,属于稳健型的长期投资,长期养老规划,需要对投资的养老金融产品有较为详细的了解,选择与自身相匹配的产品。”(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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