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中,由于退休者大量增加而导致的劳动力相对缩减、社会和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加重无疑是其中最为严峻的挑战。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由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人口比例逐渐降低、养老负担加剧是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及人口背景下,尊重并鼓励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既符合老年人的需求,也是补充劳动力资源、缓解养老压力的有效之策,更是维护老年人在劳动就业方面基本权利的体现。
鼓励老年人再就业
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出炉。截至2020年11月1日,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64亿人,占比18.7%;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善,不少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也有意愿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对这部分老年人的就业意愿,需要充分尊重并为其提供就业机会,避免造成劳动力资源闲置。
此外,从社会和家庭层面来看,鼓励老年人再就业不失为激活潜在资源缓解养老负担的现实之策。中国老年抚养比正在大幅度攀升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披露,2020年末,中国人口总抚养比为45.9%,连续3年上升。总抚养比中,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9.7%,较10年前提高了7.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现有养老保障体系难以有效应对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抚养压力。
然而,老年人自身所蕴含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使老年人不仅是被供养的对象,也是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群体。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离退休科技人员500多万,其中70岁以下的约占70%,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有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的占70%左右。通过再就业等多种形式开发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可以使更多掌握劳动技能、身体状况良好且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利用自身知识、技能和经验参与社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负担过重问题。
完善老年人就业配套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社会上仍存在歧视老年人再就业的错误认识。现实中,很多老年人“老有所为”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障碍,如劳动就业领域的年龄歧视与老年人就业保障不充分、家庭内老年人的贡献和价值未能得到充分认可或必要支持、志愿服务领域老年人的参与途径有限等等。这些障碍的消除,一方面有赖于整个社会文化要构建起对老年人价值和地位的积极认识,另一方面也要靠各项配套政策,推动“老有所为”活动内容、程度不断延伸和拓展。
老年人无论是通过继续就业还是退休后再就业都是正式的劳动参与方式,同时也是老年人价值实现主要途径。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探索适合老年人的灵活就业模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推进老年人再就业,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措施来实施: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建议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建立中老年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法律保障。此外,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欢迎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制定延迟退休方案。当前,延迟退休政策的颁布施行对于政府、企业、劳动者均存在较大适应性考验。为此,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增加老年人再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如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加强企业雇用再就业老年人主动性。由于老年个体情况各有不同,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接受度也存在差异。对于具有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来说,他们更容易在求职市场上找到工作,而一些缺乏专业技能的老年人,可以为他们适当提供城市环卫、家政、社区志愿者以及安保人员等工作岗位。同时,对于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再就业,还需制定针对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各类损害老年人就业的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四是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为老年人再就业赋能。当前社会上针对老年人的培训多以健康、娱乐为主,并非以老年人就业为导向。要解决这一问题,增加对老年人再就业的教育和培训是重要一环。因此,应鼓励大中专院校选择适合老年人的专业,面向老年人开设培训课程;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根据企业需求,采用订单培养的方式开展老年职业培训;鼓励民办教育机构等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逐步进入老年教育培训市场,开设老年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课程;把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相结合,突出短期性和实效性,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形成多方参与、各有侧重、各展所长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
在老龄化时代,传统的教育、就业、退休单向三段式人生轨迹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老年人在退休后就彻底退出职业角色进入被动养老状态的模式正逐渐被再就业、再参与、再学习的模式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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