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去世后还在领取养老金
舟山普陀:督促加强冒领多领养老金问题整治
正义网讯(记者史隽通讯员陈英)“数字赋能给基本养老金监管堵上了漏洞,值得点赞。”7月21日,当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大代表收到检察官的案件办理反馈时,连连叫好。
今年初,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在向区人大代表征求检察工作报告意见时,有人大代表反映,渔民在海上生产作业时,有可能出现意外甚至失踪,但之后未及时办理社保暂停手续,可能存在多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该院获悉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此类情况,且并非个例。考虑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重要的公共资金,违规领取会造成国家财产流失,该院决定调取大数据进行比对、碰撞进行核查。
随后,检察官调取了近年来普陀区法院、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关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筛选出相关当事人后,又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调取了社保发放名册。经查,检察官发现已于2019年10月宣告死亡的王某,在判决之后仍在领取养老金。
今年5月,该院依法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多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依法处置,并加强对养老保险金的管理监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核查后发现,另有两名退休人员家属未到社保中心办理死亡待遇核准手续。目前,该局已将多发放给两人的资金依法追回。
为杜绝此类情况,该局还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启动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规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提高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来源:正义网新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