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有需要的老年群体来说,能够进入登记备案的正规养老机构,享受优质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一站式养老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颐养,是从家庭到社会共同的希望。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管内容、监管主体及分工、监管方式、监管准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旨在打通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诸多“堵点”“痛点”的现实需要,是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全面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办法》从登记备案监管、服务监管、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用地设施监管、资金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监管、服务主体退出监管、其他监管9个方面,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在监管主体及分工方面,《办法》明确,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其他各政府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实行清单式监管。确认发展改革、民政、教育、公安等19个职能部门及单位职责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监管方针,强化区(市)县政府属地统筹管理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
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有三大特点。首先是注重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瓶颈问题,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沟通不畅、协调不力、职责不清等问题,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其中,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其次是注重结合成都市养老服务监管实际,立足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分散、入住服务对象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对上位政策进行了细化充实,对养老服务机构从成立、运营到退出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将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受到严惩。
最后是注重建章立制管根本管长远。《办法》将制度建设作为综合监管的核心要素,提出了建立行业“黑名单”、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责任、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部门定期会商、失信联合惩戒、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制度,形成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新型监管模式,既放得开又管得住,实现放权与监管并重,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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