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江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专题)在昌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年来,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增长135.7%、252.9%,基本民生保障实现跨越提升;我省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先后打造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村(社区)“365天服务不打烊”等具有江西特色的改革品牌。
9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
十年来,我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9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占全部脱贫人口的32.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将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中符合条件的90.79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同步解决了88.61万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
推进“数字民政”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赣服通“民政专区”,30项民政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城乡低保、经营性公墓等事项审批权限全面下放。
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幅增长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生表示,十年来,我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基本民生保障实现跨越提升。我省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截至2022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25元、600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35.7%、252.9%;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80元、780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70%、254.5%。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350元、80元标准,落实照料护理补贴。全省机构抚养孤儿、城乡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升至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较2012年实现大幅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跨越提升
十年来,我省坚持立足主业、同向发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跨越提升。
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在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全省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8.66%、98.95%。大力推行“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8.6%。在全省村(社区)推行“365天服务不打烊”,2.1万个村(社区)建立错时延时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梳理和公布村(社区)帮办代办事项163项,10.3万名村(社区)干部参与帮办代办服务;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2.1万支,参与人数达70余万人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全省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达到2.7万个,较2012年增加了68.88%。慈善社工服务方面,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6.35万人。全省登记注册志愿者达到694万人、登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达到906家。全省共有慈善组织285个,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坚持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协同发展
十年来,我省坚持城乡统筹、协同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实现跨越提升。
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911家,床位数达到18.1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3.2%,较十年前大幅提升。十年间,全省新增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671个,数以百万计的城市老人实现了在家门口养老。
创新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发动14.4万名农村党员干部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全省所有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1.3万名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得到专业化照护服务;在全国较早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95%的乡镇敬老院经改造后焕然一新;全省同步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3万余个,覆盖81%的行政村,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2019年和2020年,我省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另外,我省积极推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倡树新时代文明新风,群众婚丧费用、礼俗负担明显下降,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良序美俗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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