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变老。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是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近年来,西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近日,西安市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养老兜底保障方面,西安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636个,其中养老院14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5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55个;增设护理型床位1578张,累计建成各类养老床位6.7万张;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

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方面,西安市累计投入各类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3.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目前,西安市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77家、省级医养结合品牌企业5家,建成老年教育学校30所、老年教育学习中心20个,实施为老服务项目2000余个。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方面,西安市全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6%,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85.8%。西安市10个区县已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今年年底将调试运行。

西安市民政局今年将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130个、提升改造182个,建成42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推动19个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

到今年年底,西安市每个已建成城市社区将至少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城市街道办辖区将至少建成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预计到2025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

努力打造具有西安特色

养老服务样板

面对老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西安市以《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指导,开展5个专项行动,重点抓好20项重点任务落实,努力打造符合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居于全国中上水平、具有西安特色的养老服务样板。

聚焦设施供给

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按照“一社区一站点、一镇街一中心、一区县一院”要求,全力推进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和薄弱机构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

配建一批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站,健全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工作规则,做好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

到2022年底,各区县、开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100%。建设一批综合性镇街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全市建成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2个。打造一批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到2023年底,每个区县、开发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并投入运营,力争“十四五”末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本辖区老年人口的1%。

聚焦服务品质

开展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体系;要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积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广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到2023年底,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70%。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出台《西安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试点指导办法》,2022年在城六区启动试点工作。

大力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至少创建2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3个示范街道,扶持发展5家示范企业。同时,制定支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医保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探索设计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准备。

聚焦服务质量

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全市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达标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60%。

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聚焦产业发展

开展养老服务市场发展行动

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定期对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区县、开发区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到2022年底,各区县、开发区至少引进或培育2-3家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与教育、文化、健康、旅游、家政、物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底,各区县、开发区至少形成1个“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典型。

聚焦要素支撑

开展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行动

完善土地、人才、资金等扶持政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衔接配套的政策支持体系。将《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国家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每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至少供应300亩。

支持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开展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定向委培试点。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出台养老服务行业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等人才激励政策。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镇街设立养老服务专职管理岗位,在社区(村)配备养老服务督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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