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助餐服务”目标
以解决经济困难、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就餐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就餐问题,通过改造提升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在城市社区建设“十分钟就餐圈”,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022年底,全县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78个(含慈善冠名老年助餐机构1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21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2个,特困机构(养老机构)助餐点25个。
助餐对象及补助标准
庐江县户籍,60周岁-69周岁经济困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00元/人;70周岁-79周岁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50元/人;8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每月补贴200元/人。以上助餐补贴不能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重复享受。
助餐补贴申请程序
助餐补贴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向社区(村)申请、镇政府(台创园、街道)审核、县民政部门核定。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每月按额转入享受补贴的老年人虚拟账户,补贴当季使用有效,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
助餐服务内容
老年食堂和助餐点面向社会所有人开放。不过只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才能享受相应的助餐优惠。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有条件的提供老年营养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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