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努力夯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础,深化农村养老服务领域改革,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抓住一项重点。开展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成立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专班,出台《淮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奖补资金,利用1年时间对全市20家农村敬老院的院内室内环境、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及日常管理进行标准化综合提升改造。目前均完成改造工作,通过第三方机构验收,15家达到3级、5家达到2级养老机构标准切实让农村特困人员有得有感、生活更有保障和尊严。
开展两项行动。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出台《老年助餐行动方案》,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建成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67个。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以失能特困照护为主的供养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机构。新增2家智慧养老机构,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机构智慧服务设施。实施农村居家养老延伸服务,10个农村养老机构面向所在地周边社区开展个人护理、送餐等基础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推行三项制度。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制度。登记农村老年人联系人12.77万余人,走访留守老年人4.12万余人次,签订赡养协议9.33万余人。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更新信息数据,了解农村老人基本情况。每月定期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探视走访。督促赡养义务人与农村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建立四项监管。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成“1+4+N”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市、县(区)智慧服务平台和养老服务机构多层次互联互通。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围绕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为老服务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
落实多项保障。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今年投入456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三区38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高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37元。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自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为全市61065名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今年以来发放2855万元。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今年改造303户。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成100户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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