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的《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成150家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我省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营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全社会倡导“不分年龄、公平参与、人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理念,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活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活动内容,鼓励在校学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开展为老志愿服务,促进为老志愿服务常态化。打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同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770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实现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深入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成150家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积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
推广居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采取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加快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机构全覆盖,发展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达到60%。
同时,将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宜居环境、社会敬老等方面的要求纳入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持续加大对涉老产品推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申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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