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居民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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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居民养老金标准
【养老网养老金】摘要: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将在“十三五”期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将在“十三五”期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此外,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山西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健全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较为完善的农民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有力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其中,“十三五”期间,全省将新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0万人。今后,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另外,山西省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其中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出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此外,山西省将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面建立和完善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另外,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按意愿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