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还能解决养老问题?不知道这种养老模式,将流失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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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还能解决养老问题?不知道这种养老模式,将流失一大笔养老金!
之前我们节目里聊了不少养老的新模式,今天再跟大家介绍一种更新的养老模式:消费养老。
2018年起,我们国家的山东、天津、四川等多个省市开始探索试点一种叫消费养老的保险模式。
这种模式被人们广泛的称做养老资金来源的第四支柱,前三支柱分别是来自于政府、单位和个人,那么四支柱来自于谁?
什么叫做消费养老?
它是一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尝试,目前这种消费养老的保险模式已经在天津、山东、四川等多个省市开展探索和试点。
消费养老模式直接和你个人的消费相关联,即消费者通过日常的消费产生的资本利润,通过商家合作的模式,转化为缴纳的养老金。
简单说就是:您去购物的时候,原来不是会有各种的返券抵扣,以后不返券也不抵扣,当您在商家销售商品之后,会按照您消费的收入,以一定的比例,通过奖励积分的名义,返还给消费者。
但大家要注意,返还的积分的点数,对应的资金可不是给您,是自动划拨到个人养老金的专用账户上,然后这个账户再由像保险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来管理,为您这个养老金提供保值增值的服务,以此来增加养老金的来源。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注意,虽然消费养老很新,但是也容易被一些人所利用。现在出现了一种以养老保险为名的传销模式,表面看起来和消费养老很像,但是是有本质区别的。
传销模式养老
很多人打着养老的名义搞传销,以买养老保险的名义来诱惑老人,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让老人进行消费投资。
然后您投资加入后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得到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等等。
您要注意,这种产品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而消费养老的模式是要经过政府认证,有哪些超市能参与,有哪些金融机构能参与,它一定要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之内进行探索,一旦完善了才能在全国进行推广。
所以,第四支柱的消费养老目前只是一些省市在规定的超市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探索与试点,将来才会逐步的推向全国。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区分这两种模式,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目前消费养老新模式的特点。
消费养老概述
消费养老,是指消费者通过日常消费,商家以养老金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返利的养老模式。在日常消费中,商家通常会以现金、实物或者积分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返利,而通过联合消费养老金合格计划,消费者可以将这些返利按照约定转换成个人的养老金权益,从而实现在日常的消费中零成本积累养老金。
参与主体
一、让利商家
让利商家作为联合消费养老金合格计划成员的让利机构,也是该计划的出资人。
主要职责包括:
1、与消费养老金计划管理机构订立协议,自愿参与消费养老合格计划;
2、按照CCPP规定及时将消费积分兑现养老金;
3、按照消费者选定的受托人的要求转移资金;
4、独立接受财务审计和处理税务等事宜。
二、消费者
消费者是"消费养老"活动的权益主体和最终受益人。
指在交易发生后,自愿将已获得的消费积分、返利和奖励等兑现养老金,并与受托机构订立协议,自愿参与消费养老合格计划,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自己养老金账户的,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
三、受托人
受托人受托管理消费养老基金。
CCPP计划受托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3、具有从事法律、金融、会计、社会保障、养老基金管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决策能力;
5、无到期未清偿债务等情形。
CCPP计划受托人,由监督机构、账户管理机构、资产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机构组成。
主要特点
1.源于消费。即从消费性交易行为中产生,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具有拉动消费和增加养老金的双重作用。
2.产自让利。即交易发生后,让利商家将已有利润中的一部分以养老金的形式让利返
还给消费者,以此维护稳定的客户群,改善与客户的关系,实现规模效益,并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3.用于养老。各种消费行为产生的多笔返利汇集到属于个人权益的养老金账户,经专业养老金机构管理和运营并产生投资收益,锁定为养老使用。
4.自愿参加。坚持自愿原则,消费者选择转换养老金权益和委托受托人等均坚持自愿原则,权益转换、账户资金托管和养老金公司的服务商如何组合同样坚持自愿原则。
5.多方合作。在让利企业、消费者、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养老金权益托管银行、养老金管理公司之间,将发生一个以"消费养老"为目的,多方合作的社会契约行为和集合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