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大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全省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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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大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全省养老服务水平
2018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把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扩内需、增就业、促改革、惠民生的重点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注重政策创制,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有力地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大政策创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上就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及行业质量标准体系的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印发《青海省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奖励办法》,以星级评定为引领,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补齐服务质量短板。2018年评定出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1个,兑现奖补资金325万元。
二是把握实际需求,夯实养老设施基础。2018年争取资金1.5亿筹建1所养老机构、15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进一步优化养老基础设施布局,圆满的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有关民生工程任务指标。会同公安、财政、卫计、质检、食药监等部门,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提质改造。着力构建以“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客户服务端为主干、以智慧养老社区为分支”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使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深度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养老”与“养老社区”的有机融合,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夯实基础。
三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的有效形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2018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38亿元,在重点支持西宁、海东两个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实现了城乡统筹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年均服务35万人次,为解决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西宁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考核,被评为优秀试点地区。全省六州全面推行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工作,满足了农牧区困难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和就近就地养老心愿,解决了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掌握了实情,明确工作方向。(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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