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滨州市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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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滨州市举办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提升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在滨州市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山东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同林作开班动员讲话,滨州市副市长潘青致辞。省民政厅各处(室、局)、单位负责同志,各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从事政策法规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代表、法律顾问代表共80余人参加培训。

刘同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民政立法创制步伐;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宪法和民政重点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明培训纪律,严格培训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确保培训效果。

培训班上,省委党校教授王庆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侯勇、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刘东生分别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要点》《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为题,从学习贯彻宣传宪法、开展行政诉讼、推进地方立法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讲解。

通过培训,全省民政干部对新修订的《宪法》理解更加深入,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受案范围、裁判标准认识更加清晰,对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把握更加准确。(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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