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改大动作 养老医疗费有望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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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布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聚平台,力争社会办医规模水平和发展质量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办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
鼓励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养老医疗费有望进医保
意见中明确,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内设护理床位、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按规定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支持专业照护机构、护理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参与护理站建设运营。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联合体,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健康服务。
鼓励各类主体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合理确定家庭病床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
[解读]
南京3年前已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
据【养老之家网】小编了解到了解到,从2015年8月1日起,南京已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据了解,2015年7月,南京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指出,入住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养老机构医务室(诊所、卫生室)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社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政策享受待遇。医保基金按以下标准结算:入住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级的按100元/床日、为一级及以下的按90元/床日结算,按月结付。
九如城康养中心属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按照文件他们的结算标准为90元/床日,“90元为医保额定报销标准,其中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等等,这个标准也是参保人员入住类似我们这样的养老机构目前所能享受的最高报销标准”。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透露,目前苏锡常以及南京地区,很早之前就已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主要还是希望苏北等地区也能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当然各地的标准如何,也要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能力量力而行。”南京因为三年前就将这部分费用纳入了医保,变化应该不会太大。
南京红花社区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是南京做得最早的医养结合的社区医院,楼下看病,楼上养老,通过与欢乐时光养老院“联姻”,老人小病不出养老院,大病直接送医院。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比如年龄超过七十周岁,长期卧床,丧失活动能力的,也可去社区提出申请,设置家庭病床,全科医生会定期上门评估病情,提供导尿、测血糖、插鼻饲服务等。(文/张宣 戚在兵 仲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