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要出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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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要出国标

根据最新统计数字,津城60岁以上户籍人口已达到243.90万人,在老龄化社会里,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凸显。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他们最为关心的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问题,因为这关乎生活的舒适度。据【养老之家网】小编了解到近日获悉,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近日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其中要求养老机构提供通信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不同通信手段,协助老年人联系相关第三方。生活照料应配备能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养老机构及服务人员均要持证

《征求意见稿》对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在机构资质方面,要求养老机构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内设医疗机构时,应持有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在人员要求方面,规定所有提供服务的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持证上岗,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评估老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管理要求方面,规定养老机构宜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建立监督退出机制。同时应根据老年人需求,建立老年人评估机制,依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服务,制定个人服务计划;并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老年人应确定委托人,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还要求养老机构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投诉处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公开投诉电话和负责人电话。而接到投诉时,应向投诉人深入了解相关事项细节,并由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范给予答复,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要保护老年人隐私

在生活照料方面,要求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前应熟知每位老年人的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使用药品治疗情况、精神心理情况等。服务过程中要配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对于医疗服务,应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内设医疗机构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服务人员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知识,且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要求配备医疗设施与设备。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养老机构活动场所应布置合理,清洁整齐,冬季供暖温度应不低于18℃、降温不高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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