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办养老机构全面推行公办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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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据悉,2016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19.26万,占户籍人口的22.1%。下一步,我省将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建设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0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全覆盖。今后我省对所有新建的、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公办民营;已经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也要逐步实现公办民营。
我省于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2016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19.26万,占户籍人口的22.1%,高于全国5.3个百分点。
针对我省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服务水平仍有明显差距的问题,我省将养老资源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向医养融合倾斜。每年建设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0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全覆盖。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连锁经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社会化。强化对家庭养老的政策支持,推进适宜养老住区试点示范建设。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工程,建设更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
为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我省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今后对所有新建的、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公办民营;已经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也要逐步实现公办民营。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医保进入等政策,力争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0%以上。鼓励引进外资在省内建设、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我省还将大力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全省护理院总数超过200家。推广建立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托养机制,为他们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