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江苏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突出老年人精神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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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3月29日电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9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八部门联合举行《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夏春青对《规划》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规划》显示,“十三五”时期,江苏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1950万人,占总人口25%,年均净增老年人口近60万人。老龄化社会,我们该如何养老?夏春青介绍,居家养老符合中国国情和传统文化,预计未来95%甚至更多的人都会选择家庭养老。“江苏将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民政部门还将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探索建立有利于家庭养老的税收和住房政策、子女照料失能半失能老人带薪休假制度等,鼓励老年人家庭养老。”
夏春青还透露,省民政厅将建设社区适老设施的租赁点。“比如适应老年人使用的可以翻身的床位,目前一张床就要两三万,可是一个家庭购买后可能只能使用一两年,买觉得贵,不买又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样的问题,以后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来解决,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总之,我们希望通过通过政府补贴,通过社会爱心人士捐赠,通过慈善组织的帮助等各种方式的努力,让更多的老人实现居家养老的心愿。”
记者在《规划》中看到,本次规划还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定期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此外,《规划》把老年人精神关爱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比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到2020年,全省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0%;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等途径,增加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加强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到2020年,社区(村)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扶持150个老年精神关爱项目。
在养老保险方面,江苏将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筹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经济扶助力度,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
“老人跨地区看病将更方便。”夏春青表示,江苏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20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方便老年人跨市(县)、跨省异地就医。此外,江苏还将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逐步拓展优待项目和范围,积极为老年人衣、食、住、用、行、娱等方面,提供各种优先、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