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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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意见》提出了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推进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老年教育学习团队建设、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六个重点项目。
主要任务:一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基层社区老年教育资源,提高社区老年教育的普及率。鼓励城市社区为边远地区和农村牧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对口支援。组建内蒙古老年教育联盟,共享老年教育课程与教学资源。
二是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各盟市选取若干个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教结合试点,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形成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
三是加快老年教育信息化进程。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通过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学习支持。建设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老年教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开放校园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五是加强老年教育展示与宣传。开展老年教育成果展示、共享与交流活动。宣传老年教育精品课程、品牌课程和特色项目。加大对老年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全民终身教育学习周活动、终身教育论坛、老年艺术节等各类重大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事迹。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