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七标准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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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七标准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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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七标准明年实施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昨天(20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及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就此开展专题询问。

报告指出,今年全市要再建200个养老驿站,16区今年都要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康复等七项居家养老服务预计明年将发布实施统一标准。

举措

259个养老驿站建成运营

民政部门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摸底普查结果显示,本市街乡和杜区级能够用于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共计4104处,全市人均设施面积为0.17平方米,距“2020年人均养老设施用地约0.25平方米”的规划目标还差0.08平方米。为此,下一步将在“十三五“期间补齐设施缺口。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全市将建设1000个驿站。在2016年试点建设150个驿站的基础上,将建设200个驿站纳入了今年的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350个驿站已建成运营259个。目前,正在制定扶持驿站专业运营的政策措施、探索驿站规范管理、专业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

各区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报告指出,通过“政府资助扶持、社会力量专业运营”的方式,在全市建设208个兼具机构养老和辐射居家社区养老功能的街乡养老照料中心。今年安排资金1亿元,扶持开展不少于500个服务项目。

报告指出,各区将在今年全部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目前,已有4个区建成,3个区正在建设,8个区完成选址工作,通州区在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统筹规划。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各区指导中心均由政府提供房产,委托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通过联合本区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机构,集成区域专业化资源,形成不同层级的养老综合服务联合体,将各类专业居家养老服务输送到老人身边。

全市养老服务企业1329家

目前,全市工商注册养老服务企业1329家,民政注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600余家。东城、西城等区通过公开征集等方式,建立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库,涵盖各类服务商。朝阳区大力推广“一址多点”、“以院统站”模式,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连锁化率分别达到62%和75%。

老年餐饮专业服务方面,房山区探索老龄餐车进社区服务模式,辐射8万老年人口。华天饮食集团成立老年餐营养技术研究院,旗下40多家直属门店提供老年餐。

老楼加装电梯适时推广

备受关注的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一事,目前,24部试点老楼加装电梯中,完成并试运行2部,正在施工建设10部。海淀区总结大柳树5号院经验,将试点范围扩至全海淀29个街镇。住建部门总结丰台区张仪村加装并运行43部电梯的经验,适时在条件相似的地区推广。

北京养老产业基金设立

今年,市财政安排养老服务资金预算12.81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7.7%。设立了北京市养老产业基金,计划首期规模16亿元,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4亿元。民政、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录和实施办法。研究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扶持。

为降低居家上门服务责任风险,今年起,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财政补贴范围拓展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点

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方面,本市已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通则、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康复等七项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获地方标准立项,预计2018年发布实施,目前正在开展标准试点工作。

下一步,本市还将研究制定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为失能、高龄、失独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冒领以奖代补资金的单位,取消其享受政策扶持的资格,并收回补贴资金,记入信用信息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单位诚信建设研究,建立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已形成基本方案。

建立诚信评价公示制度

下半年,本市还将制定养老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奖励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监管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专业运营。

报告指出,本市将建立居养老服务专业运营机构库,赋予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营公有设施等资格。建立运营绩效评估机制,对接受政府补贴、无偿运营公有设施的机构进行效能评估,按评估结果继续扶持或终止合作。建立诚信评价与公示制度,促进养老服务单位培养诚信、自律意识。此外,还将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社会组织法人信用平合管理信息,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购买力不足

报告同时没有回避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报告指出,条例实施时间较短,政府对专业运营的认识还需要深化。在对待服务商运营公有设施能否盈利的问题上摇摆不定,在扶持服务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

此外,政策措施还有待创新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还比较欠缺,在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共享方面,对服务商的支持不够。

报告指出,多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由家政等传统行业转型而来,专业运营处于初级阶段,标准化内容较少,受社会组织不能设分机构的影响,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遇阻,专业运营能力有待提高。

另外,居家养老服务购买力不足,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建议

养老驿站应建立退出机制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在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时指出,全市还缺乏专项规划、专项政策和专项资金,还存在统筹规划不足、政策碎片化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场地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老旧小区养老设施改造投入不够,现有的驿站和设施或买或租,资金投入可持续性不强,已有设施在转变用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上还存在规划、土地等政策措施方面的限制和障碍。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有的养老服务驿站、照料中心经营不善,与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对此,刘维林提出,要继续转变扶持理念,从单纯“补床板”向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转变,在专业组织品牌化连锁化、专门人才职业化技术化和专项服务体系化标准化上下工夫。

建议针对居家养老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未释放、服务质量整体不高等问题,以市、区、街乡、社区四级体系为依托,通过提供场地设施、政策优势为社会力量专业运营创造基础条件。同时进一步开放市场,从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管理、服务商引进等方面打破服务区域和地区壁垒限制。

建议加快完善医养融合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为牵引,制定家庭医生激励制度,扩大家庭医生入户诊疗覆盖范围,开放具有医疗资质的护理机构,推动兼具医疗护理和养老功能的综合机构建设。

建议建立针对养老服务驿站的准入、监督、考评和退出制度,健全完善驿站运营商和养老服务商准入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服务商及时清退,充分保障市场活力。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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