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党建+颐养之家”走出农村居家养老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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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党建+颐养之家”走出农村居家养老新路子

截至2017年底,江西省新余市常住人口为118.0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7.7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5.02%,73岁以上老年人6.5万人(其中农村3.86万人),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龄人口将超过20万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重要论述精神,有效破解农村留守、独居、高龄老人的居家养老瓶颈,新余市以“党建+”为统领,创新“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模式,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截至6月15日,全市413个村中已建成736个颐养之家,惠及老人9138名,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有需求老人的全覆盖。

着眼改善民生,高位推动

2016年12月,新余市委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但凡有需求的行政村,建设颐养之家,完善养老服务保障”的目标,市委、市政府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将颐养之家的建设列入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书记蒋斌亲自参加全市“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做出重要部署,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讨论颐养之家推进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以上率下,深入基层调研并解决实际问题。县(区)、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挂帅,挂图作战,全力推进。二是部门通力协作。县(区)党委、政府负总责,市、县(区)组织、民政部门牵头抓总,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监管、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全力支持,全面推进全市颐养之家的建设及运行。三是明确考核责任。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组工、民政干部挂点帮扶指导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周周报进度、月月有通报,并纳入县、乡、村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全力督促。

多元筹措经费,保障有力

为确保颐养之家可持续运行,新余市采取“政府补助、村级配套、老人自缴、社会捐赠、自我发展”的办法,不断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颐养之家建设运营和老年人出行安全。一方面建设运营保障有力。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按照每个村一次性投入10万元标准,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运行经费以老人“自养”为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老人自缴200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元,乡、村两级自筹50元。对生活困难的老人,实行免费“入家”。在此基础上,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捐款捐物。2017年,全市共安排建设经费4090万元。此外,全市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机关干部捐款450余万元,以乡镇商会为主体的本土民营企业家捐款2000余万元。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让基层办得起、老人负担得起,保证了颐养之家可持续运行。另一方面老年人安全保障有力。新余市将参加意外伤害险的老人年龄由70周岁下调到65周岁,65-69周岁老人意外伤害参保资金全部由市、县财政承担。在此基础上,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县(区)慈善总会用专项募捐款为“入家”老人缴纳保险费用6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46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其中,意外事故、伤残保障4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6000元。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

新余农村颐养之家建设坚持因地因人制宜,量力而行,不搞贪大求全,不搞政绩工程,实现节俭办家、科学发展的目标。一是选址布点坚持就近就便。根据老人数量分布、村庄布局等实际情况,摸索出了许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服务办法。辖区范围广的行政村,在老人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建设集中供养点,另设若干小型活动点,采取“1+n”“一个厨房管一个村”、送餐到户等方式,延伸颐养之家服务触角。对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和地广人稀的行政村,实行“吃住一体”模式,全力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目前,全市共有145个行政村有2个以上支点,吃住一体点有48个。二是场所建设注重资源整合。按照“有公房不租房,能租房不建房”的原则,以整合现有房产资源为主,鼓励优先利用闲置村级活动场所、小学校舍等集体房屋进行改扩建。无集体房屋的,动员爱心人士无偿捐赠或租赁、借用村民闲置住房进行改造修缮。全市90%以上的颐养之家均是通过改扩建闲置场所(住房)建设的,既符合村里的实际,还可长期坚持、可持续。

立足规范管理,精细服务

新余市立足把颐养之家作为民生项目包装打造,标准化实施、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涵盖资金、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而且还统一规范了建设标准、设施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颜色,使颐养之家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一是明确“入家”条件。在供养对象和条件上,原则上接收年满73周岁、身体状况正常、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颐养之家接纳能力,小于73岁的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采取差异化缴费方式。二是选好当家掌柜。颐养之家建设和运行的初期,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管理主体责任,由村组干部全程负责;待运行平稳后,注重从“入家”老人中挑选群众认可、有威望、热心公益、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民办教师等组成理事会,担任“家长”,实现颐养之家由组织管理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转变。三是优化服务质量。颐养之家完善了建章立制工作,还明确了“入家”老人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用餐安排上,本着营养清淡、荤素搭配原则,早餐有鸡蛋,中晚餐一荤一素一汤;在人员管理上,与老人及子女签订“入家”协议,建立老人花名册、信息卡、健康档案等管理资料;在财务管理上,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定期公开;在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上,明确配食操作规范,严把食品质量关,有条件的颐养之家还配备消毒柜,每天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在精神慰藉上,为每个颐养之家配备电视机、棋牌桌等休闲娱乐设施,有的地方还配置了戏曲播放器。部分颐养之家还建立“亲情微信群”,安装“亲情千里眼”,设立“亲情聊天室”,让老人能够与远在他乡的子女随时“面对面”聊天。同时,积极组织有文艺特长的村民以及志愿者、剧团到颐养之家开展文艺表演等志愿服务。

新余举全市之力推进农村“颐养之家”建设,为广大农村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提供了一个解决一日三餐、文化娱乐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他们相互照料、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需求,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养、颐养天年,形成“离家不离村、居家享清福”的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下一步还将围绕提高“入家”老人数和自然村的覆盖率,巩固扩大“党建+颐养之家”成果,向有需要的自然村延伸,真正实现农村居家养老全覆盖目标,让更多的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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