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发布《2016年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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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正式发布《2016年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公报》中包含了2016年我市老年人口基本情况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两项内容,全面反映了湖州老龄事业发展各方面的信息。
公报显示,我市老年人口增长快,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明显。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湖州市户籍老年人口63.4950万人,占总人口的23.96%,比上年同期净增23403人,增长3.83%。统计数据显示,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总数由2012年底的53.0211万人增长到2016年底的63.4950万人,老龄化系数由2012年底的20.25%增长到2016年底的23.96%。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呈激增趋势,由2012年底的7.6867万人增长到2016年底的9.2550万人。目前,全市的老龄化水平位居全省第三位。各县(区)的老龄化程度中南浔区最高,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28.69%;湖州经济开发区(含度假区)最低,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39%;全市纯老年人家庭人口67437人,安吉县的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数达24460人,位列全市第一;全市共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为29084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58%,其中吴兴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共10470人,位列全市首位;全市共有百岁及以上老年人80人,百岁老人最多的是南浔区,有22人;最年长者为长兴县画溪街道108周岁的杨根姐老人。
公报显示,2016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逐步规范、老年文化事业设施得以加强、老年文体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截至去年底,全市有养老服务机构140个,床位数21241张,比上年同期增加3223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3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76家,床位数12292张,占总床位数57.87%。全市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中心)8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303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85个。全市建有老年人食堂542家,比上年增加134家;建有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849支、城乡社区老年协会1182个;19414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占老年人口3.05%。
在老年文体教育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有1260个老年活动中心(室),建立市老年大学、电大分校、老年学校共125所,642个教学点。全市老年文艺团队884个、老年体协330个,老年体育团队711个,超10万老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在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上,2016年,各级法院受理涉老案件1083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80起,下降52.14%;全市有维权机构209个,比上年减少35个,从事法律工作人员337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77个,提供咨询、援助涉老案件99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