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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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护理服务?
答:经过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定了护理类别的特困人员。
二、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自理特困人员的日常看护。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
三、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是免费的吗?
答:免费对象为:在公办公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
四、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贴吗?
答: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护理服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机构或亲友支付护理费用。护理标准:全自理特困人员每人每月620元;半自理(半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100元;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650元。
五、问:特困人员是否能同时享受其他护理补贴?
答:特困人员如已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护理补贴的,按照就高的原则享受,不得重复享受。
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知(深民规〔2018〕3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