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我市3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3个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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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我市3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3个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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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我市3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3个人荣获全国“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

我市3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3个人荣获全国“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

近日,全国老龄委下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的决定》(全国老龄委发〔2017〕1号),我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荣获“敬老文明号”称号,汪传才等3人荣获“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

近年来,我市各地广泛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提升尊老敬老意识,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为目的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各类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典型,有效推动了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提升了社会为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

“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先进个人是全市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参加为老服务,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今年起,我市将启动新一轮“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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