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完成各类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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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完成各类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为推动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青海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于近日完成了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的星级评定工作。
今年初,《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星级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奖励办法》相继发布,经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自评、各县市(州)民政局逐级审核、第三方评审和省民政厅抽查审定等流程,最终评定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个,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4个,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个;三星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个,二星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个;三星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之家)28个,二星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之家)32个。对二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设施)授予星级证书和牌匾,共拨付奖励资金325万元。此外,青海省民政厅还对全省敬老院也开展了星级评定,共评定出63所星级敬老院,拨付奖补资金33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