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被害者起诉维权 被告辩称双方系民间借贷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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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被害者起诉维权 被告辩称双方系民间借贷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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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被害者起诉维权 被告辩称双方系民间借贷不存在诈骗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不仅能获得高额的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使得不少老人动心,然而事情并非像对方承诺的那样,数月之后,不仅承诺的高息没有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悄悄贱卖过户给他人。

今年58岁的高大妈在这场骗局中,失去了她家唯一的房子,于是她将代理人龙学武以及签订合同的对方刘凤仙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此前签订的合同无效,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8月7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事件还原 参与“以房养老”投资房产被抵押

高大妈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家中唯一的一套房子竟在这场理财骗局中,悄无声息地变成了别人家的房子。这是她2010年8月购买的,建筑面积有80.95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蝉北里某居民楼内,理财之前一直归在高大妈名下,实际用途是高大妈儿子结婚用的婚房。

高大妈说,2016年4月,经朋友董女士介绍,她了解了一个“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就是将现有房产证抵押,为其做理财,12个月为期,每月给付其房屋价值的3%,高大妈只需白拿钱即可,无风险,而且项目很成功,已经有多人做了很长时间了。

在董女士的介绍下,高大妈为了改善老年生活,参加了此项目,2016年4月15日,董女士联系了广艳彬和龙学武,由其安排,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订了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委托书以及公证书等大量的法律文件,同时让高大妈交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高大妈说,当时,她根本不知道那里就是公证处,还以为是龙学武的办公室,而龙学武让其签署的所有签约文件,她并不理解这些文件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也根本不认识广艳彬和龙学武,以及出借人王跃,这些人都是第一次接触。

高大妈称,随后王跃等人带着她紧急在石佛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当时她并不知道那里就是房产交易大厅的抵押处,只是广艳彬等人说这是必须办理的手续,之后经由王跃操作,给其名下的银行账号内转账了3笔钱共计220万元,并打给了龙学武28.76万元,算作第一个月的利息及手续费,之后将剩余的钱转账给董女士做理财投资。此后的两个多月内,高大妈的银行卡分几次累计收到董女士转账的约13万元之后,便再无任何消息。

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过户被告系诈骗

高大妈说,2016年8月开始,董某不再给其打利息,于是她上门询问,得知在广艳彬处做的投资项目进行得不顺利,最近钱紧,过些日子再打钱。

2016年10月14日,当高大妈再次询问董女士利息情况时,董女士将高大妈带到广艳彬处,却被告知房子已被龙学武过户,要求高大妈一家尽快搬出涉事房屋,并归还当时的借款和利息。闻言,高大妈立刻跑到房产交易大厅,查询之后得知,原来2016年10月9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凤仙伙同龙学武将她的房子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而交易价格只有130万元,低于当时市场平均价,且至今高大妈未收到任何房款。

高大妈认为,涉案房屋是其私有房产,被告刘凤仙、龙学武等人此举,欺诈行为明显,以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骗取其住房,不仅违反《合同法》,还严重侵犯她的权利,应属无效,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开庭现场 被告:高大妈因资金周转抵押房屋

8月7日上午,高大妈及其儿子儿媳本人来到了法庭,参加庭审,被告二龙学武来到法庭,他还委派一名代理律师到庭帮其诉讼。被告一刘凤仙未到庭。

庭上,被告二龙学武否认此事,他辩称,2016年高大妈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他,因急需资金,希望他从中联络、介绍,借用一些资金,并称可以给其介绍费。而他刚好因为认识一些民间借贷人,有这方面关系,而且看到她确实急需用钱,于是答应帮忙。经过介绍,高大妈与王跃联系,商定之后,出借人王跃向高大妈支付了200多万借款,具体数额他并不是很清楚,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了保证借款的偿还,经出借人要求,高大妈用涉案的房屋进行了抵押,同时,为了取信于出借人,高大妈承诺会保证及时偿还借款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并随后签订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自己可以全权代理并出售房屋,以此作为担保,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的情况,便让自己代替其出售房屋,用售房款偿还借款。

龙学武说,2016年7月,高大妈对他说,因为借款无法偿还,让他帮忙寻找买家,以合理价格将房屋出售好偿还贷款,并要求是全款买房,于是他就将房屋信息通过东来置地房屋中介公司挂到网上寻找买主。根据市场价格,高大妈将涉事房屋定价在280万元,符合当时的行情。之后,刘凤仙在网上看到了此房屋销售信息,通过中介和他联系,表示愿意购买房屋,他们还带刘凤仙实际看了房屋,后来高大妈不想出面,就让他和刘凤仙沟通并办理具体购房手续。

龙学武说,他一直代表高大妈与刘凤仙沟通,并将每次沟通的结果及时反馈给高大妈,经过几次协商,高大妈又急于出手,于是同意先上网签后付部分房款,房屋交付前扣一部分,直到房屋最终交付后再付剩余房款。

龙学武说,他提醒高大妈,要注意风险,防止过户之后对方不付房款,高大妈说刘凤仙是北京本地人,有家有业,问题不是很大,最终双方达成约定,高大妈让他和刘凤仙签订合同,在签合同之前,他让高大妈最终确认,无误后签订的合同,他才最后签的字。刘凤仙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给付的房款,高大妈让他打到了其指定的账户内,该账户便是王跃的账户,于是他按照要求将收到的房款转账给了王跃。

因此龙学武认为,此次事件,并不存在任何自作主张,自行买卖房屋的情况,更不存在他和刘凤仙串通,安排卖房的情况,整个房屋交易过程都是按照高大妈的要求进行的。因此,他认为高大妈起诉他是没有任何道理和法律依据的。

原告:“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仍在继续

对此,高大妈的儿子儿媳却否认,庭审结束后,高大妈的儿媳说,直到现在,龙学武的微信“黑色的记忆”这个账号上的朋友圈还在发着“以房养老”的理财骗局。

高大妈的儿子也表示,其母亲并没有指定任何账户让龙学武把房款打给任何人,而根据他们从中介调取的流水记录显示,是广艳彬把钱先打给了龙学武,龙学武将款项打给了王跃,而王跃又打回给了广艳彬,所以他们认为,龙学武、王跃、广艳彬之间相互勾着,骗走了他们家的房子。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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