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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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类人员在参保范围内?
答:属于赤峰市户籍,1958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年满60周岁)。
问:怎么办理缴费?在哪里报名?
答:只要符合第一条,不需缴费或登记报名,自动进入参保范围。
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2018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9日。
问:可以享受多少钱的保障?
答:(1)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和三民人员,总保额25000 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 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 元。
(2)上述人员之外的其他老年人,总保额17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135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3500元。
问:怎么样理赔?
答: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报案理赔。红山区、松山区、宁城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的居民拨打95518;元宝山区、喀喇沁旗、敖汉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的居民拨打95519。
问:理赔时需要哪些资料?
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住院完整病例和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
问:赔付比例是多少?
答:(1)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70%,单次给付限额500元。
(2)住院: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后不为零的剩余合理费用,扣除200元免赔额,采用下述分级累进制度进行给付:医疗费用2000元以下的,给付比例为50%;医疗费用2000元(含)-3000元的,给付比例为55%;医疗费用3000元(含)-4000元的,给付比例为60%;医疗费用4000元(含)-5000元的,给付比例为70%;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上的,给付比例为80%。
附:《赤峰市关于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