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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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出台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淮南市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及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日前,淮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南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是指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含5年)的养老护理员。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补贴标准。学费补偿方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3000元;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学费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5000元。入职奖补方面,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8000元。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淮南市落实养老领域“放管服”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激励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对提升淮南市养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陈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