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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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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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丽水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43万,占户籍人口数的19.17%。其中,80岁以上老人、失能老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17.6%和11.2%。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等问题日益突出。

近期,丽水市发布实施《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统一谋划布局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让失能、失智等刚需老人就近享受便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

精准定位,保障刚需

让老人“在地老化”是当前乃至今后养老发展的趋势。社区嵌入式护理机构能够更好整合机构、社区和居家各方养老服务资源,让老人在家门口享受便捷、专业的照护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重点为社区内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在20-200张之间,护理型床位占比70%以上,能够提供涵盖机构专业护理、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打造兼具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功能的区域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同时,为保障建设和运营无缝对接,要求运营主体在建设期提前介入功能设置、设施改造等环节,提高设施和服务的适老性、专业化水平。

市县一体,统筹谋划

丽水市以市区和松阳县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全市统一开展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为核心的新一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调整。依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数量、分布及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全面摸清当前丽水市城乡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人的底数,科学预测未来5至10年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以及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人的增长趋势,为规划布点提供科学依据;成立由民政、国土、规划、卫计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项调研组,对区域范围内特别是主城区的各类闲置房产、零星地块和拟新建住宅小区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调整完善现行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提出未来每年需新增的机构床位数量、布点和建设方式,确保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选址真正落地。

通过“现有闲置房产改建一批、规划用地新建一批、出让(安置)地块配建一批”等方式,逐年分层分类推进全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同时,积极谋划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按照“适老型住宅+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护理型机构”的功能定位,引进有理念、有实力、有意愿的房地产公司统一设计开发,采取出售、租赁和政府回购持有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开展老年宜居社区项目建设和运营;创新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政策,依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整合邻近小区资源,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确保人均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面积达到0.25平方米以上,每处用房最少不低于200平方米。

专业团队,社会运营

丽水市采取政府统筹谋划和布局建设嵌入式小型养老护理机构项目,再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有效引导和支持社会养老专业运营团队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实施意见》明确:要创新政府引导+市场服务模式,按照“有理念、有能力、有实力”和“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定位,全市统一引进和培育一批养老专业团队,参与全市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

目前,全市已引进重庆百龄帮、上海佰仁、湖南普亲、浙江唯康、浙江康久、浙江怡康等6家养老专业运营团队,到2020年,全市80%以上公办机构实现公建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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